第9条 比赛或节的开始和结束 9.1在跳球中,当球被一名跳球队员合法拍击时第1节开始。 9.2掷球入界后,当球触及一名场上队员或被场上队员合法触及时所有其他的节开始。 9.3如果某一球队在场上准备比赛的队员不足5名,比赛不能开始。 9.4 对所有的比赛,在秩序册中命名的第一队(主队)应拥有对着比赛场地的记录台左侧的球队席和它的本方球篮。 然而,如果两队同意,他们可互换球队席和/或球篮。 9.5在第1节和第3节前,球队有权在对方的球篮所在的半场作赛前准备活动。 9.6为进行第二半时的比赛,球队应交换球篮。 9.7 在所有决胜期中,球队应朝向第4节中相同的球篮继续比赛。 9.8 当结束比赛时间的比赛计时钟的信号响时,一节、决胜期或比赛应结束。 第10条 球的状态 10.1 球可以是活球或死球。 10.2 球成活球,当: •跳球中,球被一名跳球队员合法拍击时。 •罚球中,罚球队员可处理球时。 •掷球入界中,掷球入界的队员可处理球时。 10.3 球成死球,当: •任何投篮或罚球中篮时。 •球是活球,裁判员鸣哨时。 •在一次罚球中球明显不会进入球篮,且该次罚球后接着有: ——另一(多次)罚球时。 ——进一步的罚则(罚球和/或掷球入界)时。 •比赛计时钟信号响以结束每节或决胜期的比赛时间时。 •比赛计时钟信号响以结束每节时。 •某队控制24秒钟装置信号响时。 •投篮中飞行的球在下述情况后被任一队的队员触及时: ——裁判员鸣哨。 ——每比赛计时钟信号响以结束每节。 ——24秒钟装置信号响。 10.4 出现下列情况,球不成死球如中篮算得分,当: ——裁判员鸣哨。 ——每比赛计时钟信号响以结束每节。 ——24秒钟装置信号响。 •罚球的球在飞行,裁判员因除罚球队员之外的任何规则违犯而鸣哨时。 •对方队员在做投篮动作并仍控制着球时,一名队员对任何队员犯规,并且他以连续运动完成犯规发生前已开始的投篮。 此规定不适用并且不计得分,如果裁判员鸣哨后: ——比赛计时钟信号响以结束每节。 ——24秒钟装置信号响。 ——做了一个完全新的投篮动作。 第11条 队员和教练员的位置 11.1 一名队员的位置由他正接触着的地面所确定。 当队员跳起在空中时,他保持当他最后接触地面时所拥有的相同位置。这包括界线、中线、3分线、罚球线和标定罚球区的各线。 11.2 一名裁判员的位置的确定与一名队员的位置的确定相同。当球触及裁判员时,如同触及裁判员所位于的地面一样。 第12条 跳球和交替拥有 12.1 定义 12.1.1 在第1节开始时,一名裁判员在中圈、在任何两名互为对方的队员之间将球抛起,一次跳球发生。 12.1.2 当双方球队各一名或多名队员有一手或两手牢牢地握在球上,以致如不采用粗野动作任一队员就不能获得控球时,一次争球发生。 12.2 程序 12.2.1 每一位跳球队员的双脚应站立在靠近本方球篮的半圆内,一脚靠近中线。 12.2.2如果一名对方队员要求占据其中一个位置,同队队员不得围绕圆圈占据相邻的位置。 12.2.3 然后裁判员应在两名互为对方的队员之间将球向上(垂直地)抛起,其高度超过任一队员跳起能达到的高度。 12.2.4 在球到达它的最高点后,它必须被一名或两名跳球队员用手拍击。 12.2.5 在球被合法拍击前,任一跳球队员不应离开他的位置。 12.2.6 在球触及非跳球队员之一或地面前,任一跳球队员不得抓住球或拍击球超过两次。 12.2.7 如果球未被至少一名跳球队员拍击,则应重新跳球。 12.2.8 在球已被合法拍击前,非跳球队员的身体部分不能在圆圈上或圆圈(圆柱体)上方。 12.2.9 违反第12.2.1、12.2.4、12.2.5、12.2.6和12.2.8是违例。 12.3 跳球情况 一次跳球情况发生,当: •宣判一起争球; •球出界,并且裁判员们对谁是最后触及球的队员拿不准或有争执; •在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不成功的罚球中,双方队员罚球违例发生; •一个活球停留在球篮支架上(除去罚球之间); •当任一队既没有控制球也没有球权时球成死球; •在抵消了双方球队的相等罚则后,没有留下其它要执行的罚则,以及在第一次犯规或违例之前任一队既没有控制球也没有球权时。 •除第1节外,所有节将开始时。 12.4 交替拥有 12.4.1 交替拥有是以掷球入界而不是以跳球来使球成活球的一种方法。 12.4.2 在所有跳球情况中,双方球队将交替拥有在最靠近发生跳球情况的地点掷球入界权。 12.4.3 在第1节开始的跳球后未在场上获得控制活球的队开始交替拥有。 12.4.4 在任一节结束时对下一次交替拥有权的队应在记录台对面的中线的延长部分以掷球入界开始下一接。 12.4.5 交替拥有: •掷球入界队员可处理球时开始。 •结束,当: ——球触及一名场上队员或被他合法触及时; ——掷球入界队发生违例时; ——掷球入界中活球停在球篮支架上。 12.4.6应由指向对方球篮的交替拥有箭号来指明对交替拥有掷球入界有权的队。当交替拥有掷球入界结束时,箭号的方向立即反转。 12.4.7 某队在他的交替拥有掷球入界中的违例,使该队失掉交替拥有掷球入界。交替拥有箭号立即反转,指明违例的对方在发下一次跳球情况中对交替拥有掷球入界有权。于是将球判给违例队的对方像正常的违例(即不是交替拥有掷球入界)后一样地掷球入界继续比赛。 12.4.8任一队犯规: •在非第1节的一节开始之前;或 •在交替拥有掷球入界中。 不使掷球入界队失掉交替拥有掷球入界。 在开始一节的最初的掷球入界中,在球触及场上队员之前,如果这样的犯规发生,那么,则被认为是发生在比赛时间内的并相应地被处罚。 第13条 如何打球 13.1 定义 在比赛中,球只能用手来打,并且球可向任意方向传、投、拍、滚或运,但受本规则的限制。 13.2 规定 13.2.1带球跑,故意踢或用腿的任何部分阻挡球或用拳击球是违例。然而,球偶然地接触到腿的任何部分,或腿的任何部分偶然地触及球,不是违例。 13.2.2 在一次传球或篮板球中,从下方伸手穿过球篮并触及球,是违例。 第14条 控制球 14.1 球队控制开始:当该队一名队员控制一个活球(因为他正持着或运着或可处理一个活球)时。 14.2 球队控制继续,当: •该队一名队员控制一个活球时。 •球在同队队员之间传递时 14.3 球队控制结束,当: •一名对方队员获得控制球时。 •球成死球时。 •在投篮或罚球中球已离开队员的手时。 第15条 队员正在做投篮动作 15.1 投篮或罚球是队员手中持球,然后通过空中向对方球篮。 拍:用手直接把球打向对方球篮。 扣:用一手或双手迫使球向下进入对方球篮。 拍和扣也被认为是投篮。 15.2 投篮动作: •开始:当队员开始运动(通常先于球离手),根据裁判员的判断,并且他把球投、拍或扣向对方的球篮已开始了得分尝试时。 •结束:当球离已离开队员的手时,如是在空中的投篮队员,并且双脚落回地面。 尝试得分的队员的手臂可能被对方队员抓住,从而阻碍他得分,甚至被认为是他做了得分尝试。在这种情况下球离开队员的手不是本质的。 在跑动的合法步数和投篮动作之间没有联系。 15.3 投篮动作中的连续运动: •当球在队员手中停留并已开始投篮动作(通常是向上的)时开始。 •在投篮尝试中须包括队员的手臂和/或身体运动。 •如果做了一个全新的投篮动作则结束。 第16条 球中篮和它的得分值 16.1 定义 16.1.1 当活球从上方进入球篮并停留在球篮内或穿过球篮是球中篮。 16.1.2 当有极少部分的球体在篮圈中并在篮圈水平面以下时,就认为球在球篮中。 16.2 规定 16.2.1 球已进入球篮,对投篮的队按如下计得分: •一次罚球中篮计1分。 •从2分投篮区域中篮计2分。 •从3分投篮区域中篮计3分。 •在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中,在球已触及篮圈后,在球进入球篮之前被一名进攻队员或防守队员合法触及,中篮计2分。 16.2.2 如果队员意外地将球投入该队的本方球篮,中篮计2分,如同对方球队的场上队长得分一样的记录。 16.2.3 如果队员故意地将球投入该队的本方球篮,这是违例,中篮不计得分。 16.2.4 如果队员使球从下方进入球篮,这是违例。
第17条 掷球入界 17.1 定义 由界外队员将球传入场内时,掷球入界发生。 17.2 程序 17.2.1 当裁判员必须将球递交给执行掷球入界的队员,只要: •裁判员距执行掷球入界的队员不超过4米。 •执行掷球入界的队员是在裁判员指定的正确地点。 17.2.2队员应在裁判员指定的最靠近违犯或比赛中止的地点执行掷球入界,正好在篮板后面的地点除外。 17.2.3 在非第1节的所有节或由技术犯规、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或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引起的罚球之后,随后的掷球入界应在记录台对面的中线延长部分执行,不管最后的或仅有的罚球是否成功。队员应将双脚骑跨在中线的延长部分,并有权将球传给位于比赛场地任一处的同队队员。 17.2.4控制活球球队的队员或有掷球入界权队的队员发生了侵人犯规后,随后的掷球入界应在最靠近违犯的地点执行 17.2.5 每当球进入球篮,但该投篮或罚球无效,则随后的掷球入界应在罚球线的延长部分执行。 17.2.6投篮成功或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成功后: •非得分队的任一队员应在中篮得分的端线任一地点掷球入界。 •这也适用于成功的投篮或罚球后的一次要登记的暂停或任一比赛的中止之后,在裁判员将球递交给执行掷球入界的队员或将球置于他可处理后。 •执行掷球入界的队员可横向移动和/或后移和可在端线上或端线后的同队队员之间传递,但是,当界外第一位队员可处理球时,5秒钟计算开始。 17.3 规定 17.3.1执行掷球入界的队员不应: •球离手超过5秒钟。 •球在手中时步入场内。 •掷球入界的球离手时,使球触及界外。 •在球触及另一队员前,在场上触及球。 •直接使球进入球篮。 •球离手前或离手时,从裁判员指定的地点横向移动超过1米或向不止一个方向移动。然而,只要情况许可,他从界线后退多远都可以。 17.3.2其他队员不应: •在球已掷过界线前,将身体的任何部位越过界线。 •当界线外侧掷球入界地点的无障碍物区域物少于2米时,靠近执行掷球入界的队员在1米之内。 违犯第17.3款是违例。 17.4 罚则 将球判给对方队员在原掷球入界的地点掷球入界。 第18条 要登记的暂停 18.1 定义 教练员或助理教练员请求中断比赛是要登记的暂停。 18.2 规定 18.2.1 每次要登记的暂停应持续1分钟。 18.2.2 一次暂停机会开始,当: •球成死球,比赛计时钟停止,以及当裁判员已结束了和记录台的联系时。 •如果投篮得分时,对于非得分队。 18.2.3 一次暂停机会结束,当: •第1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队员可处理球时。 •掷球入界的队员可处理球时。 18.2.4 在第一半时的任何时间每队可准予2次要登记的暂停;第第二半时的任何时间可准予3次要登记的暂停,以及每一决胜期的任何时间可准予1次要登记的暂停。 18.2.5 未用过的要登记的暂停不得遗留给下一个半时或决胜期 18.2.6除了对方队员投篮得分并且没有宣判犯规后准予的暂停外,应给首先提出暂停的教练员的队登记暂停。 18.3 程序 18.3.1 只有教练员或助理教练员有权请求要登记的暂停。他应与记录员建立视觉联系或亲自到记录员处清楚地要求暂停,并用手做出适当的常规手势。 18.3.2一次要登记的暂停只可在记录员发出该次暂停请求的信号之前被撤销。 18.3.3 暂停 •当裁判员鸣哨并给出暂停手势时开始。 •当裁判员鸣哨并招呼球队回到比赛场地上时结束。 18.3.4暂停机会一开始,记录员就应发出他的信号,通知裁判员已提出了要登记的暂停请求。 如果某队已请求了要登记的暂停,在对方队投篮得分时,计时员应立即停止比赛计时钟并发出他的信号。 18.3.5在暂停期间(以及第2节、第4节或每一决胜期开始之前的比赛休息期间),队员们可以离开比赛场地并坐在球队席上,被允许在球队席内的人员可以进入场地,只要这些球队成员留在他们球队席区域附近。 18.4 限制 18.4.1 由一个犯规罚则带来的罚球或多次罚球之间或之后不允许要登记的暂停,直到一个比赛的钟表运行片断之后球再次成死球为止。 例外: •在多次罚球之间宣判了犯规。这种情况下,多次罚球应完成,在新的犯规罚则执行前准予暂停。 •在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后,在球成活球前宣判了一起犯规。这种情况下,在执行新的犯规罚则之前准予暂停。 •在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后,在球成活球前宣判了一起违例,这种情况下,在执行新的掷球入界之前准予暂停。。 如果一个以上的犯规罚则造成连续的罚球单元和/或球权,每个单元分别处理。 18.4.2 在第4节的最后2分钟或任一决胜期的最后2分钟内,在一次投篮成功后比赛计时钟停止时,得分的球队不应被准予一次要登记的暂停,除非裁判员已中断了比赛。 第19条 替换 19.1定义 替补队员请求中断比赛是替换。 19.2 规定 19.2.1 在替换机会期间球队可以替换队员。 19.2.2 一次替换机会开始,当: •球成死球,比赛计时钟停止,以及当裁判员已结束了与记录台的联系时。 •在第4节的最后2分钟或任一决胜期的最后2分钟内,投篮得分时,对于非得分队。 19.2.3 一次替换机会结束,当: •第1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队员可处理球时。 •掷球入界的队员可处理球时。 19.2.4 队员已成为替补队员和替换队员已成为队员,分别不能重新进入比赛或离开比赛,直到一个比赛的钟表运行片断之后球再次成死球为止。 例外: •某队场上队员已被减缩到少于5名。 •涉及到纠正失误的队员已被合法地替换后坐在球队席上。 •受伤、接受治疗的队员或正在流血的队员在暂停期间恢复了。 19.3 程序 19.3.1 只有替补队员有权请求替换。他(不是教练员或助理教练员)应到记录台处清楚地要求替换,用手做出适当的常规手势或坐在替换椅子上。他必须立即做好比赛的准备。 19.3.2 一次替换请求只可在记录员发出该次替换请求的信号之前被撤销。 19.3.4替换机会一开始,记录员就应发出他的信号通知裁判员已提出了替换请求。 19.3.4 替补队员应停留在界线外,直到裁判员给出替换手势和招呼他进入比赛场地 19.3.5 已被替换的队员不必向裁判员或记录员报告,允许他直接去他的球队席。 19.3.6 替换应尽可能快地完成。已发生第5次犯规或已被取消比赛资格的队员必须立即被替换(大约30秒)。根据裁判员的判断,如果有不合理的延误,应给违犯的球队登记一次暂停。如果该队没有剩余的要登记的暂停,可登记教练员一次技术犯规(‘B’)。 19.3.7 如果在一次要登记的暂停或比赛休息期间中请求替换,该替补队员必须在进入比赛前向记录员报告。 19.3.8罚球队员可被替换,只要: •在第1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替换机会结束之前请求了替换。 •在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后球成死球。 如果罚球队员在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后球成活球之后被替换,对方队也可以进行一次替换,只要该请求在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球成活球之前提出。 19.3.9 罚球队员必须被替换,当: •他受伤了。 •他已发生第5次犯规。 •他已被取消比赛资格。 19.4限制 19.4.1 由一个犯规罚则带来的罚球或多次罚球之间或之后不允许被替换,直到一个比赛的钟表运行片断之后球再次成死球为止。 例外: •在多次罚球之间宣判了犯规。这种情况下,多次罚球应完成,在新的犯规罚则执行前允许替换。 •在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后,在球成活球前宣判了一起犯规。这种情况下,在执行新的犯规罚则之前允许替换。 •在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后,在球成活球前宣判了一起违例,这种情况下,在执行掷球入界之前允许替换。 如果一个以上的犯规罚则造成多个罚球单元,每个单元分别处理。 在第4节的最后2分钟或任一决胜期的最后2分钟内,在一次成功的投篮后比赛计时钟停止时,不允许得分队替换,除非裁判员中断比赛或非得分队已被准予替换. 第20条 比赛因弃权告负 20.1 规定 球队由于弃权应判比赛告负,如果 •在预定的比赛开始后15分钟,球队不到场或不能使5名队员入场准备比赛。 •它的行为阻碍比赛继续进行。 •主裁判员通知后拒绝比赛。 20.2 罚则 20.2.1 判给对方队获胜,且比分为20:0。此外,弃权的队应在名次排列中得0分。 20.2.2 对于两场比赛(主和客)总分定胜负的一组比赛和季后赛(三战定胜负),在第一、第二或第三场比赛中弃权的队应使该组比赛或季后赛因“弃权”告负。这不适用于季后赛(五战定胜负)。 第21条 比赛因缺少队员告负 21.1 规定 在比赛中,如果某队在场上准备比赛的队员少于2名,该队由于缺少队员应使比赛告负。 21.2 罚则 21.2.1 如判获胜的球队领先,则在比赛停止时的比分应有效。如判获胜的球队不领先,则比分应记录为2:0,该球队有利。此外,缺少队员的球队在名次排列中应得1分。 21.2.2 对于两场比赛(主和客)总分定胜负的一组比赛,在第一或第二场比赛中缺少队员的球队应使该组比赛因“缺少队员”告负。 第五章 违 例 第22条 违 例 22.1 定义 违例是违犯规则。 22.2 罚则 将球判给对方队在最靠近发生违例的地点掷球入界,正好在篮板后面的地方除外,除非本规则另有规定。 第23条 队员出界和球出界 23.1 定义 23.1.1当队员身体的任何部分接触界线上、界线上方或界线外的除队员以外的地面或任何物体时,即是队员出界。 23.1.2当球触及了下列物体即是球出界: •在界外的队员或任何其他人员。 •界线上、界线上方或界线外的地面或任何物体。 •篮板的支撑架、篮板背面或比赛场地上方的任何物体。 23.2 规定 23.2.1在球出界、甚至球触及了除队员以外的其它物体出界之前,最后触及球或被球触及的队员是使球出界的队员。 23.2.2 如果球出界是由于触及了界线上或界线外的队员或被他所触及,是该队员使球出界。 23.2.3 在争球期间,如果队员移动到界外或他的后场,一次跳球情况发生。 第24条 运 球 24.1 定义 24.1.1 当在场上已获得控制球的队员将球掷、拍、滚或运在地面上,并在球触及另一队员之前再次接触球为运球开始。 当队员用双手同时触及球允许球在一手或双手中停留时运球结束。 在运球的时候球可被掷向空中,只要掷球的队员用手再次触及球之前球触及地面或另一队员。 当球不与队员的手接触时,队员可行进的步数不受限制。 24.1.2 队员偶然地失掉和随后在场上恢复控制活球,被认为是漏接球。 24.1.3 下列情况不是运球: •连续的投篮。 •一次运球开始或结束时漏接球。 •从其他队员的附近用拍击球来试图获得控制球。 •拍击另一队员控制的球。 •拦截传球并获得该球。 •只要不发生带球走违例,将球在两手之间抛接并在球触及地面前允许在手中停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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